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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黑老大的发家史

guandaobaijian 2011-05-10 21:58:01 本刊记者 温秀云 总第099期 放大 缩小

 

在国际刑警协助下,4月1日,公安部会同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菲律宾成功抓获重庆市“2009.8.7”特大拐骗、强迫妇女卖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引渡回渝。4月7日,她的丈夫常量摄于压力亦向重庆警方投案自首……此事令人大快人心,也令人心情沉重,复杂之情溢于言表。

一座“亮点”茶楼,干着与茶无关的勾当。以楼主一家四姐妹王婉宁、王紫绮等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花费长达15年的时间,在重庆多处角落组建“小姐集中营”:容留妇女卖淫2000余名,强迫受害妇女卖淫300多名;魔窟内发生了一幕幕惨剧:妇女跳楼挨打、经期亦被逼接客、被强奸……其残害妇女卖淫的暴力手段和犯罪史,简直令人发指。

据称,该涉黑组织当年由文强遥控。目前,除老四王婉宁被引渡回国外,老三王紫绮二审时已被判处死刑,老二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老五王琼哺乳期满后,已于3月30日收监。

四姐妹组建“小姐集中营”

自2009年6月重庆打黑除恶风暴以来,“亮点”茶楼就进入了警方视野,同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日前,警方首次通过媒体对“亮点”茶楼进行了揭秘。

王婉宁家共有兄妹5人。大哥早在很多年前,就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大哥下面有四姊妹,分别是老二王廷华、老三王紫绮、老四王婉宁、老五王琼。其中,王紫绮和王婉宁就是“亮点”茶楼涉黑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王廷华和王琼是该团伙主要干事。

这一家四姊妹究竟干了些什么?据警方通报称,她们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 “小姐集中营”:1994年,王紫绮、王婉宁为获取非法巨额经济利益,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家巷、五四路等地以开设“月馨美容院”为名,组织妇女卖淫;1996年,在王紫绮、王婉宁的领导、指挥下,陶铭古、钟光玉到“月馨美容院”的卖淫场所,负责管理从劳务市场诱骗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

为壮大卖淫场所的规模,王紫绮、王婉宁又以入股的形式邀约其兄王廷华及龚吕洪加入,又先后纠集被告人曾伟、张元平、周德红等人,在渝中区以开设宾馆、茶楼为幌子,大肆组织、强迫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曾伟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任明亮等人为成员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结构严密,层级制约关系明确。

手段残忍超香港黑帮电影

警方披露,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其犯罪史堪超香港黑帮电影。

经查,该团伙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从渝中区朝天门、储奇门等劳务市场将务工妇女骗至卖淫场所,采取伤害被害妇女家人、非法拘禁等方式控制被害妇女。

该团伙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指定专人定期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每天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要接客,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几天。

警方还透露,2003年7月9日,其中1名被拐妇女被强迫卖淫,从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该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该妇女直至2009年9月28日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还有1名受害妇女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然私自将其火化;另有1名妇女精神失常;多名妇女因跳楼逃跑或被殴打致伤残;此外,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豪宅摆满佛像

王婉宁的家位于渝中区某江景房小区15楼。小区的保安称,能在这里买房的人都是有钱人。

据了解,这是一套装修豪华的三室两厅居室。家中最吸引人的,是客厅内有一堵佛墙这堵佛墙做成柜子一样,紧靠着电视墙,高3米,长1米多、宽不足1米。柜子上方供奉着6尊佛像。除此以外,餐厅电视两侧及沙发前后的墙上,也摆放着各种佛像。

房子约有100多平方米,其中客厅和一个卧室可以看江景。饭厅与客厅相连,约60平方米大;客厅屋顶挂着豪华吊灯,电视墙上挂着一台50英寸的东芝背投大彩电。3个白色真皮沙发看起来稍显陈旧,靠窗台处有一台台式电脑。

进门过道旁的鞋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鞋子。主卧室墙壁上,还挂着3个小女孩合影。屋内还放有一架锃亮的白色钢琴。看得出,该房在当年装修时,算得上豪华了。$nextpage$

家中老母不知女儿涉黑

据家中的保姆李阿姨介绍,她是2010年5月被请来的,月工资1200元。工资一直由孩子的外婆和王婉宁的五妹王琼支付。王婉宁有3个孩子,均未成年,她负责照顾3个孩子的饮食起居。李阿姨称,孩子的学费、生活费都是外婆提供,每月会提供几百元生活费。

有记者联系上了王氏姐妹的老母亲。老人说,她是一名退休职工,70多岁了。对于几个女儿涉黑,老人称以前从来不知道;几个女儿被抓前,也没有给过她钱款,现在家里七八个孩子都需她照看。

正因该团伙通过残酷暴力犯罪手段实施卖淫组织,被警方确立重庆市“2009.8.7”特大拐骗、强迫妇女卖淫案,亦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

据统计,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3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在去年警方的收网行动中,除了涉案主犯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王婉宁夫妇闻风潜逃国外,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

王紫绮已获死刑

去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以王紫绮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罪5项罪名,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也是中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该组织骨干成员陶铭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其余成员中,陈建明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1人分别被判处2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巨额罚金;涉案的4名民警分别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陈建明等20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高院提出上诉。今年1月5日,重庆王紫绮等涉黑案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依法驳回王紫绮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重庆高院审理确认,在1994年至2009年期间,该组织通过组织、强迫他人卖淫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并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和进行奖励、解救为组织利益被关押的组织成员以及向负有查禁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

不仅如此,该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打击报复证人、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声势,聚敛钱财;并在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因纠纷而引发枪案,至受害人当场死亡;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生活秩序。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对维持被告人王紫绮、陶铭古、陈建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王婉宁夫妇被抓捕

自王婉宁出逃后,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国际合作局加大工作和指导力度,务必将其缉捕归案。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了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并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潜逃在奥地利的王婉宁和常量。

2011年2月28日,通过缜密侦查,重庆警方掌握了王婉宁已逃到菲律宾的重大线索。由公安部刑侦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专员、重庆专案组6名民警组成的境外追逃小组迅即飞赴菲律宾开展追捕工作。

3月30日,中菲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回国,4月1日押解回渝。

抓捕王婉宁时,其丈夫常量因外出办事逃脱。重庆警方境外追逃组民警在国际刑警组织协助下继续追捕常量。慑于中外警方强大的追捕布局和行动,4月7日,常量向重庆警方投案自首。

至此,重庆警方历时500天,横跨欧亚大陆的跨国大追捕行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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