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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的中国乱象

yangguangshenghuo 2011-03-24 23:49:31 本刊记者 温秀云 总第095期 放大 缩小

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内地的世界第二大国际零售商——家乐福,至今经营时间已长达16年之久。长期以来,家乐福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和快捷的结账速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肯定,其“开心购物家乐福”、“一站式购物”等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就是这样一家标杆型超市,近期却爆出了让消费者大吃一惊的丑闻:价格欺诈、劳资问题、零供矛盾……种种负面消息将中国区的家乐福推上风口浪尖。

在2011年的春天,家乐福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调查发现,2010年以来,家乐福频频爆发风波,前有与康师傅的断供风波,后有价格标签游戏,近期又爆出隐蔽用工、员工12年未涨薪、高昂的通道费等,家乐福粗放的供销模式和体制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商品价格搞“迷魂阵”

打开各大搜索引擎,输入“家乐福欺诈门”关键词,国内家乐福各种见诸媒体的价格欺诈丑闻跃然屏上: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虚假促销,被消费者质问却百般狡辩……

价签戏法:标低卖高。网友“晶灵妈妈”发帖说:“我当时买‘妈咪宝贝’尿不湿,超市正在做促销活动,标了一个‘117元’的大红标牌,下面摆着各种型号。我买XL码的,结账的时候傻了眼,收银员跟我讲,XL码的是125元,其他的是117元。”

购物送礼,却无礼可领。胡女士2月5日在武汉二七店消费时,因看到店内海报称购买特价商品可以赠送礼品,特意购买了不少商品。但在其购物付款后去兑换奖品时,商家称无赠品可送,解释为“礼品已经赠完”。这让胡女士非常不满,随即向12315投诉。

整箱买不如单买实惠。网友“燕子中队”称:“在买维他奶的时候,明明单盒买更便宜,销售员猛说一箱(30盒)买更划算,我就稀里糊涂买了!后来回家一算,才知道,就算单买30盒,也没那个价钱贵!气死我了!后发现在饮料、奶类当中,这种情况发生得最多。”

商品太多,标签太少。网友“宝妈”表示:“在新港西路中大对面的大超市,卖餐具的促销台上,上面吊着大牌子,有几种价格:3.9元/个、3元/个,里边的碗有很多种,没有明确标示价格。我以为都是以上两种价格,结果埋单时发现,碗是6.9元一个。”

宣传单货不对板。网友“sisi妈妈”:广州棠下的一家大超市,宣传单说茶树菇特价39.9元/斤,去到后发现还是标原价69元/斤,问了销售员,说不知道有特价,可能是结账时直接扣的。又问了收银台,还是按原价收的,解释说宣传单上有的,实际上不一定都有。

打折返券都是浮云。网友“只看打折”也说:“广州大商场也经常这样啊!要不提高原价,要不在折扣说法上做手脚。也有‘购物满380元换1000元券’,但是全部商品都会抬高价格,用返券买的东西比平时还要贵啊!”

特价商品忽悠人。网友“小豆子妈咪”说:“一次商场搞特价,看到儿童椅原价99元,现价69元。大大的广告标签下,放了蓝色、绿色、红色一大堆椅子。我拿了一把红色椅子,结果埋单后发现价格仍然是99元。问店员,店员说我没有看清楚,只有蓝色的才有特价。

隐蔽用工探秘

家乐福与劳务派遣公司串通起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此种“隐蔽用工”制度,家乐福等超市在中国内地法律的模糊地带可谓是行走自如。

报道称,来自山东农村的35岁女工盛玉,要不是因怀孕而失去了在家乐福当促销员的工作,至今也不会知道,自己看似明明白白的劳动关系,竟然如此难以认定。

纠纷始于2009年5月1日。当天下班时,家乐福北京方庄卖场分管日化销售的课长对怀孕6个月的盛玉说:“明天你不用再来了。”具体事宜,则会有“公司”来安排。课长说的“公司”,是指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威莱公司)。2007年8月31日,盛玉通过面试,成为威莱公司的销售员。2008年3月,她被该公司派往家乐福从事长期促销。

到盛玉怀孕后,威莱公司决定不再留用她,公司主管给出两个选择:要么打掉孩子,要么走人。但公司也答应:“等你生完孩子了再回公司来上班。”

可这不是盛玉想要的。她知道按法律规定孕妇不应被辞退,因此提出要求:要么享受产假及生育保险待遇;要么辞工,由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到投诉时才发现,需要对她负责的单位,既不是威莱公司,也不是家乐福,而是远在广州的一家名为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下称南方人才)的劳务派遣公司。

而在南方人才看来,这只是一场“莫须有”的纠纷。尽管家乐福和威莱公司不再使用盛玉,但南方人才并没有因怀孕而辞退盛玉,倒是盛玉自己离开了工作岗位,属于“主动”离职,既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从此,漫长的维权历程伴随她宝宝的成长期。实际上,像她这样身份的工人不在少数。家乐福卖场的各个货架前,人们都能看到穿着蓝色背心、佩带家乐福员工胸牌的销售员。尽管他们接受家乐福统一管理、售卖其卖场内的商品,但身份和盛玉一样,并非家乐福正式员工。

同时,供应商每派驻一位销售员,要向家乐福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300元的培训管理费,以及胸卡、工卡工本费等诸多费用。这种关系的形成,与国内的卖场通行的代销模式有关。

据悉,传统代销模式由零售商承担的部分销售人工成本,则由供应商承担。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白羽介绍,10年来,经零供双方的磨合与博弈,由供应商派驻销售员“代销”的模式已成行业规则。

供应商与家乐福签订《厂商促销员协议》,同时供应商还要出具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诸多证明,且由供应商担保风险。因而家乐福得以免费使用大量的销售员,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承担用工成本的供应商,则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再一次转嫁风险。

2010年底,接到一审判决的盛玉提起上诉,再次强调,家乐福与劳务派遣公司串通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确认其与家乐福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众人看来,该案件的胜败,关系到更多类似销售女工的劳动权益,而盛玉这一年多来的维权经历,正揭开了国内超市中“隐蔽用工”模式的弊端。

不过,在家乐福的“原产地”法国,数年前一起相似案件中,家乐福却被判有罪,并罚以巨额赔偿。反观中国,大量类似纠纷中,家乐福却很少被质疑。如今,只因家乐福做得“过了”,民众一致认为,企业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而国家的司法更应在这场利益与正义的博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进场费高昂引断货风潮

家乐福甚至把货物的存放费用都转嫁到供应商身上,要求3天就补一次货,这种条件在超市中是比较苛刻的。业内人士质疑,家乐福的经营模式存在过分“压榨”供应商的嫌疑。

“我要买康师傅方便面,怎么找不到?”一位消费者询问。“厂家要涨价,零售商却不同意,于是厂家便不再供货了。”有消息曝光称,2010年12月初,方便面巨头康师傅停止了向全国范围内的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供货。然而通过采访发现,断货事出有因,家乐福拒绝提高进货价,却已经调高零售价。

在另一家媒体的调查中,还有弦外之音:目前家乐福正与所有供应商洽谈下一年年度合同,2011年年度合同中扣点费用比例将上调,其中大品牌的费用扣点将上调5%~6%。

难怪会分道扬镳,原来是入场费谈崩了。康师傅和家乐福这场博弈,都是带着相互转嫁通胀风险的想法前来谈判的,若能相互妥协达成共识,估计在家乐福卖场的康师傅方便面,很有可能是不止涨2角这个价。

康师傅与家乐福的纠纷闹得尽人皆知,有业内人士透露:事实上,供应商与超市卖场的此类矛盾由来已久,每年双方都会整出些“停供”、“下架”的段子。

“大部分时候,双方私底下协商解决了,不为外人所知。这个事情因为牵涉到康师傅、家乐福两家大品牌,又被捅到媒体,结果事情就搞大了。”上述人士在零售业打拼多年,对其中的“门道”熟稔。

此外,福临门和家乐福日前也在进行2011年的年度合同谈判,福临门的一名员工透露进行得非常艰难,家乐福希望福临门把供货价格定得再低一点。最后经历了1个多月才谈妥最终合作协议,主要涉及北京的18家门店,但福临门还要面对给超市课长“塞钱”的问题。

也就是说,超市卖场与供应商一般都会有一个有关进场费、堆头费、扣点收取等方面的协议,大多数是一年一签,年末都是零售商和供应商签合同的密集期,因此,各种矛盾也会集中爆发。

“家乐福最先在内地开始收取通道费用。”与家乐福长期合作的一位供应商亦披露,但这种模式并非一家独大。除家乐福、沃尔玛外,其他内地零售企业基本都效仿这种模式。

职工工资12年未涨

还有媒体曝光,家乐福上海20家门店6000多名一线职工的收入长期徘徊在全市最低工资线。数据显示,从1998年至今,家乐福上海职工的实际月收入增长了不到50元,而这期间上海的最低工资翻了3.45倍,上海人均GDP至少翻了3.09倍。

52岁的周志坚在上海武宁店工作了12年。1998年,武宁店一线员工的工资是1075.7元,接近于当时上海滩最低工资标准325元的3倍。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周志坚的工资却只涨了49.1元,如今每月1124.8元。而上海最低工资早已涨到了1120元,按照当年的比率,家乐福一线员工收入应当在3000元左右,但实际情况却是其收入仅比上海最低工资多出4.8元。

随着上海的物价上升,其日子是过得一年不如一年。可见,家乐福职工的工资表面上看似“原地踏步”,实际上是在“逐年退步”。

“去年我找门店领导反映工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家乐福全上海职工都是统一价。”之后,他就再也没敢提涨工资这件事。据周志坚说,家乐福每位职工生日时可以领到25元现金,每年中秋、春节两次领到面值200元的礼券,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现金福利。

周志坚现在只希望儿子可以去早点申领失业金,虽然每月只有400多元,但多少可以补贴家用。

令人遗憾的是,这家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又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世界500强企业,却一再拒绝企业工会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而且,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目前没有一条刚性的法律条款可以把家乐福老板拉回到谈判桌前,来进行劳资间理性的集体工资协商。

两周内被罚550万元

经过全国各地的媒体连续报道和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玩价签戏法、恶意坑害消费者”一事引起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发现并查实,家乐福在一些城市确实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多种价格欺诈行为,如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的价格标示等,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由于虚假价格事件接二连三,家乐福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据统计,截至2月10日,已经有11家家乐福门店被罚款,且每家门店的罚款金额都是上限最高额50万元,也就是说,家乐福在短短两周内共被处以约550万元巨额罚款。这可能也是中国零售业有史以来最高的罚款。

记者走访部分家乐福门店时也看到,在门店的醒目位置摆放有关“5倍差价赔付”的声明。但事后,家乐福一线员工和几位关键涉及公共关系的管理人员明显缺少人手,这使得其在短期内很难完善所有门店的价格以及理货的管理。

此外,据了解,家乐福经营弊端再次凸显。继大连新华绿洲店、西安小寨店、河南焦作店、佛山家天下店陆续关闭后,身处虚假价格风波中的家乐福或将再关闭长春春城店和镜湖店。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这两家门店正式关闭,则家乐福华东、华北、华南和中西区的中国四大区域都出现关店问题。

发改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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