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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占坑班”阻碍教育公平?

yangguangwenhua 2011-03-16 22:42:57 本刊记者 温秀云 总第096期 放大 缩小

 

被诟病已久的“择校费”、“占坑班”进入取消倒计时。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禁收择校费、禁办“占坑班”,并要求各地确定取消择校费的时间表,力争在3至5年以内,使择校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但由于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的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便产生择校,随之出现择校乱收费(简称“择校费”);另外,各地学校为选拔生源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即“占坑班”),尤其在部分大中城市,两种现象尤为突出。为此,教育部狠下禁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与收费将完全脱钩,将切断学校收取择校生与获得经济利益的联系。

不过,择校费、占坑班真的是发展教育公平的障碍吗?

要求3至5年禁绝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将印发义务教育分规划,通过采取统一城乡教师工资待遇、明确禁止学校收取择校费和治理“占坑班”、改革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等方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称,目前有种社会现象,就是把办班与招生联系起来,或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的名义招生,举办所谓的“占坑班”,甚至有些学校明里或者暗里与“占坑班”的举办人进行联系,作为选择生源的一个途径,这种现象是不允许的,而且是目前需要着力整顿的。

征收高额择校费的问题,也是教育部和有关部门一直反对的。王定华表示,在一些大中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仍是痼疾顽症,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消除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还要规范招生秩序。

对于禁收择校费后,部分学校以捐资助学的方式变相收取择校费的行为,王定华表示,正常的捐资助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将捐资助学与择校挂钩,这是教育部坚决反对的,必须大力整顿。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地需确定治理“择校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3至5年内,使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取得成效;各地需按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均需公布;各地还需建立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尽快缩小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的差距。

北京已签备忘录

据悉,解决“占坑班”、择校费等问题,将列入北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王定华介绍,各地都将签订关于此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备忘录,而北京作为第一批即将确定具体内容。

北京市从去年开始就加强“占坑班”治理,叫停所有公办校主办的“占坑班”,如果示范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将被取消示范校称号。

此外,今年起,北京市对捐资助学款也加强监管,往年各校招收“捐资助学”学生,捐资助学款上缴区县后,部分区县还会按一定比例返还学校,这有鼓励“择校”之嫌,今年起各校捐资助学款必须上缴同级财政账户,由区县统一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不再按比例返还学校,这将有效抑制择校收费。

千名教师下乡支教

目前,各地普遍把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其中,北京市启动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选派2000名骨干教师对农村中小学兼职支教。

王定华指出,校际之间收入分配不公制约了教师流动,所以鼓励减少校际差距,辽宁省沈阳市取消原来学校内部存在的结构工资,所有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师工资收入都是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发放,因此教师在校际之间的流动非常有效,那些到农村学校、城乡接合部学校工作的教师,还能获得一定的补贴,以及更好的发展机会。

“‘不要输在起跑线上’是一种忽悠”

王定华还表示,在大城市,小升初的问题仍是社会热点和难点,需要继续推动解决。由于大城市所具有的特殊情况,解决小升初择校问题面临的挑战比较多。解决择校问题的一个关键是要淡化过早考试竞争。

小升初的择校,客观上刺激了学生的课业负担的加重,学生睡眠少、上太多课外班、做各种习题的情况仍然存在,给小学生减负任务仍较重。“在我看来人生是长跑,起步早晚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发展。”王定华说,“‘不要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忽悠!”

他认为,说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而选择所谓好的初中,好的小学,乃至好的幼儿园,虽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家长心理,但它并不符合科学的逻辑。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很多时候是培训机构的一种宣传语,不值得进行大肆宣传和推广。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真是一种忽悠吗?从择校费、“占坑班”等教育乱象来看,“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确是一种忽悠。但这句话喊得最响亮的当属办学的人,是以办学为谋利工具的“商家”。在这个道德滑坡、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的时代,办学的“商家”打出“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旗号,鼓动家长花钱把孩子送进贵族学校、补习班之流,确实是明摆着的忽悠。

但现实是残酷的。孩子的学习问题,是每个家长必须面对的最大问题。看看周围,培训班、尖子班、实验班等“占坑班”,比比皆是,谁有勇气把孩子隔离在这些班外,进行“一个人的战斗”。

“学区房”取代“择校费”欠妥

事实上,随着80年代“婴儿潮”人口高峰的退潮,城乡中小学入学人数就迎来持续的低谷,大量中小学校因为生源不足而合并或停办,在这种情况下,“就近入学”逐渐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政策。

随着“就近入学”的贯彻,在城市里“划分学区”开始成为其配套措施:每一所中小学都覆盖一定的“学区”范围,只有居住在学区内的居民子女才有资格进入该学校读书,在学区之外的学生,则因不符合“就近”而被挡在门外。于是“学区房”(在深圳称为“学位房”)的概念也就应运而生。

然而,人们发现,在很多地方学区房都比普通房子贵20%左右,在北京、深圳某些“优质中小学”覆盖内的学区房或学位房,甚至可以比马路对面的建筑条件差不多的非学区房贵五六千元每个平米。

既然就近入学,显然租房者也应该有权入读离住所最近的学校,而不是只有买“学区房”的人才能入学。对此的辩解也不无道理,“如果不用学区房限制,那么人们都会往最好的学校挤,好学校装不下”。原因在于,优质教育的资源始终是稀缺的,没有择校费,就有学区房,两者的关系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显然,禁止择校费在事实上不能消灭人们对好学校的竞争,甚至也不能减少人们为之付出的价格,同样还是为了择校而付出的成本,只是不交给学校,而是交给政府和开发商。问题是,这些学区房身上的附加值,不是由于社区治理以及房子本身的质量产生的,而是其社区附近的优质教育产生的。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学区房而禁止自主择校的话,学校就不因为其办学质量良好而获得激励,政府和开发商却因此把房子卖出更高的价格,这是一种资源的错配。

政府应让市场保障教育竞争

有评论称,禁止择校费,或者禁止中小学搞入学考试,是出于对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的狭隘理解,似乎在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无差别的接受教育。但实际上,只要超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差别就是可以容忍的。

在公认教育公平程度最高的英美,不仅有“名牌中学”和中学入学考试,甚至还有跟大学排名一样的全国中学排名。学校的竞争并不影响教育公平,它是教育水平提高的促进力量。

解决教育公平,应以消除教育歧视为主。在政府层面平等对待一切学校的同时,也要允许学校自主竞争,而择校费、占坑班和入学考试是竞争的必然结果。

面对脱离正常轨道的教育,记者认为,从教育现状来看,教育部在认定“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是忽悠的同时,更应用实际行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较为理想的状况是,国家应更多的扶助“弱者”,让那些交不起择校费,通不过名牌中学入学考试的孩子,也能享受到较好的教育。如此,实为中国孩子之福,中国未来之福。

中国人的一生确实很辛苦,几乎从五六岁就要开始考试竞争,这确实很残酷,但这不仅仅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农民工与公务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不再是天壤之别,人们才可以不用担心人生输在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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