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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之于民”是问题的关键

yangguangjujiao 2011-03-16 21:56:37 编辑/毕晓宁 总第096期 放大 缩小

本刊两会特别报道组 陈光宗 王云伟 陈维佳

美国是全球经济体系中的最发达国家,而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按照常理,美国的物价应该远高于中国,因为经济发展程度不一、人均消费能力也不一样。但事实却并非这么简单。实际上,中国的物价并不比美国低太多,甚至不少商品的价格早已超过了美国。

比如,中国制造的相同质量的登山鞋美国卖2.99美元,国内要1000多人民币;levis牛仔裤在美国从35美元到80美元不等,中国要上千元人民币一条;一套七件套的锅打完折不到500元人民币,但在国内其中的一件就得数百元。即使是构成普通百姓最大消费支出的农产品,包括粮食、水果蔬菜、肉蛋家禽海鲜等,美国的价格也相对要比中国实惠。拿着世界上低水平的收入,承受着世界上几乎最高昂的物价,中国到底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

税制结构差异惹的祸?

2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播出了一期名为《出门去抢购!》的专题节目。节目中说,由于境外商品售价比内地便宜,春节假日期间,大量内地居民奔赴香港、澳门抢购包括日用品、电子货在内的各种“中国制造”商品,引发了当地市场波动,导致价格上扬。

近年来,上至官员和商家的政务、商务访问,下至普通百姓的出境旅游,几乎必做的事情,就是大包小包地拎回许多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的商品。起初,这类事情被当作趣闻传播,甚至被说成因不懂外文而导致的笑话。如今,不仅是出境采购,随着网上交易的兴起和发展,网购也成了境外“中国制造”商品回流的新渠道,恐怕已不能再用趣闻或笑话来解释此种现象。凭借日常生活中积累下来的经济学基本常识,它被认定为中国人的一种理性选择。

同样是“中国制造”,同样的商品性能,境外售价低于、甚至大大低于境内售价,中国人当然要趋低避高。问题是,为什么产自中国的商品在出国(境)兜了一圈、支付了较之产地销售更多的费用之后,其售价反而比其产地更便宜?

迄今为止,不少人给出的判断是中国税负过重,这从微观看来不无道理。商品的价格都是由成本、利润和税金三个要素构成的。在前两个要素既定的条件下,倘若最后一个要素高出他国(境),肯定会导致境内外售价的倒挂现象。以同出口商品有关的中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负情形论,不能不承认,它们确实在国际上处于偏高水平。

然而,事实上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并非是最高的,甚至谈不上偏高,但从微观层面的细账上来看,以中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环节的税负水平而论,中国的税负水平又是偏高的。两者之间的矛盾现象,只能从税制结构之间的差异中去求解。

直接税,虽然不能一概排除其发生转嫁的可能性,但一般不作为价格的构成要素而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因此,它与商品售价的关联度相对较低。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税价关系中的税或者作为价格构成要素之一的税,指的是流转税(或称生产税),而非全部税种。这就意味着,即使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宏观税负水平相同或近似,但因税制结构不同,最终归到不同国家、地区的同一商品售价上的税负水平也会存在差异,甚至相当大的差异。

在中国现行的税制格局下,70%以上的税收来自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环节的税种,剩下不足30%的税收,则来自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收入环节的税种。这和其他国家的情形有所不同。

可以说,正是这样一种高度依赖流转环节税收的现行税制格局,使我们陷入了目前的窘境。照此推论,走出目前窘境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快启动直接税改革。在现实宏观税负水平保持大致稳定的条件下,通过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流转税等间接税的比重,实现中国税制结构与国际通行格局的接轨。$nextpage$

纳税意识觉醒

关于纳税意识,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告诉记者,“一是有明确的依法纳税意识,二是有对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对政府的监督意识。”大多数企业主表示,从没想过监督政府的税收。他们往往表情复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当下的中国,进入了“税感”时代。有关部门或许没有意识到,人们之所以在“馒头税”上斤斤计较,并不仅仅是针对每斤馒头多交了几毛钱的税,而是因为纳税人的意识正在提高,他们只想借此明确地了解,自己到底被以哪些名目、征缴了多少税,这些税征收得合不合理,更重要的是——增值税究竟对应着怎样的纳税人权利。在“馒头税”上,公众“揪住不放”,是确认和伸张纳税人权利的一种方式。有人认为,中国正在进入“纳税较真”时代。

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在工资单上、加油卡上、每一次拉动内需的消费行为中,都为政府提供了税款,尽到了一个公民的义务。而馒头税却明确告诉我们,哪怕是在买馒头、买水果的普通交易行为中,都付出了相应的纳税人义务,而且很多人对此并不知情。因此,从一定意义说,“馒头税”未尝不是给我们上了一堂课:中国人时时刻刻都是纳税人。

过去常见的是,纳税人很少问为什么纳税、纳了什么税、纳的税究竟做了什么,只是在默认中缴纳了所有应该缴纳的税。于是,长此以往税务部门为了征税方便,自作主张以为不必通知纳税人,把税加在商品的价格里间接征收,增值税就是如此得来的。税务部门通过企业代征增值税,消费者几乎不可能知道自己究竟交了哪些税、交了多少税。如今,一个“馒头税”,让老百姓看清了许多。

馒头很柔软,增值税却坚硬无比,甚至“硌得纳税人牙痛”。很多纳税人或许知道有增值税,也都了解“纳税光荣”,但是,“馒头税”一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的时候感受可能就不一样了。

现代社会的常识是“无权利不纳税”。去年,有些在京的外地人因为不能享受完整的市民待遇,而要求“退税”。纳税人意识显然今非昔比,越来越多的人都意识到了纳税和权利应该是相对等的。在“馒头税”问题上,纳税人发现连纳税的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在繁杂的征税名目面前,自然难以释怀。尽管很多人可能说不清除,作为纳税人到底拥有怎样的权利,以及在当下能够实现哪些权利,但是,在有关“馒头税”的焦虑中,他们却认识到自己应该享有某种权利,而且也知道有些权利被虚置着。

税若用于民,则重者亦轻

事实上,税负的痛苦并非取决于税率,而是取决于政府如何使用税收。就现实来讲,老百姓似乎早已渐渐习惯了税收痛苦,但是随着中国人纳税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纳税,期盼税负痛苦能够转化为国民福利,正如网友所言,“不怕税负痛苦,就怕国民福利短缺”。在高税负的环境之下,纳税人在背着沉重税负包袱的同时,却无法得到有力的社会保障,自然就会越来越感受到税负的巨大压力。

发达国家中有高税国家,比如瑞典,税收占GDP的51%;也有低税国家,比如美国,税收占GDP的27%。但无论是高税还是低税,税收的主要用途都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而政府成本相对较少。然而,在中国,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了。

在欧洲发达国家的个税税负因大都转化实实在在的高福利,从而使国内民众大都乐于接受税负“痛感”。在瑞典,新生婴儿的母亲可以领全薪在家看孩子,病人所享受的病假补助,相当于工资的75%~100%,瑞典人失业后的工资超过北京、上海的普通白领,社会福利支出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左右;在芬兰,一个公民退休后可获得原收入70%左右的退休金,如果失业,前两年可领的失业救济为原收入的70%。此外,芬兰政府还为国民提供高质量的、免费的医疗和教育服务。老百姓因为没有后顾之忧而敢于消费。

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委员曾列举了公务用车消费、公款吃喝消费、公费出国消费、政府会议消费、“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消费、能源和资源消费等六种政府消费行为,例如公务用车方面,他调查认为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公费出国、公款吃喝每年各不少于2000个亿,至少吃掉1个三峡工程。

畸形的税率必定蚕食民生冷暖。税收的终极价值,应该是保障民生幸福,而牺牲民生谋求花团锦簇的税收收入,本质上就是买椟还珠,眼里只有政府公帑,无视民生多艰。

如果在较高的税负下,老百姓能够享受到较大福利,则税负就可能是合理的;相反,假如税负并不很高,但人们所享受的福利却更低,则税负水平往往不会被认为是合理的。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背后的税负痛苦颠覆了“让每一个纳税者都能享受到其纳税后的回报”的基本常识,这就是问题的要害所在。

与西方某些高福利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老百姓却不得不为一些保障性消费节衣缩食,以备不时之需,甚至在“不时之需”时因各种原因无法享受到某些保障或福利,捂紧钱袋子已然成为一种习惯。中国有9亿农民,基本没有医疗保障。医院的条件越来越好,但收费也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因此看不起病。教育方面,年年有考上大学却因缴不起学费而无缘读书的报道。中国有上千万的失业者,得到失业救济的微乎其微……

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简而言之,公民纳税就是换取政府带给国民各种福利待遇。安体富给出了这样的总结:“交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否则社会无法运转、公共产品也无法提供。税收无所谓痛苦,需要关注的只是公平与合理。”

“税负高不一定意味着重,税负低也不见得轻。税负轻重与否,更多的与纳税人的主观感受有直接关系,即纳税人缴纳的税收是否能为公众提供相应的配套公共服务。我们国家的税负肯定没有欧洲那么高,但我们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安体富说,这就是为什么政府总觉得宏观税负低,而普通民众又总是感受税负高的矛盾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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