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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全免

yangguangyule 2010-12-13 17:07:28 袁芝兰 总第023期 放大 缩小

记者4月9日下午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从今年开始,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用再缴杂费和课本费,不论是深圳市户籍学生,还是符合就读条件的内地非深户学生;公办、民办学校将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体现了教育公平。副市长闫小培向媒体发布了这一新闻。

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相比较,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有两大亮点,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

一是免费项目增加了。国家统一政策是在免缴公办学校学生学费的基础上,免缴杂费,而深圳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免收课本费项目。

二是免费对象范围扩大了。广东省规定的免费对象是符合流入地就读条件的本省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深圳市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将免费对象扩大到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在深接受义务教育的内地户籍学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统一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

深圳市公办、民办学校将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符合免费条件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由财政按与公办学校一致的补助标准给予民办学校书杂费补助,免费对象按其就读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缴费入学。

据了解,深圳市小学生每人每学年的书杂费标准为728元,其中杂费是388元,课本费340元;初中生为1042元,其中杂费538元,课本费504元。

这一政策将惠及约60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包括非深圳户籍对象约34万人。补助经费由省、市、区财政分担,每年支出财政补助经费4.83亿元,除省财政承担0.43亿元以外,市、区两级财政承担4.4亿元,其中一半以上将用作免收非深圳户籍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的补助。

春季学期所收书杂费实行“先收后退”

由于起始时间紧,深圳市人口结构复杂,验核和确认暂住人口子女免费资质工作任务艰巨,深圳市2008年春季学期学校将按免费前的收费标准先收费,在核准在校学生的免费资质后,于2008年10月底前,向符合《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免费对象退还应免缴的金额。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深圳市政策规定的免费对象直接免费。

闫小培表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后,市、区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继续向市民提供充足、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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