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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卓辉:演绎创富神话 提案写进宪法

yangguangshixian 2010-12-13 17:07:28 贺琼 总第022期 放大 缩小

深圳“土著”的创富神话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改革开放30年,深圳这个昔日的小渔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惊叹的神话,而作为地地道道的深圳“土著”人郑卓辉不但见证了深圳的奇迹,而且他与这座城市一样充满了传奇色彩。1980年,他将家里的猪卖了,还变卖其他家产凑齐200元,他用这200块钱买了一部几乎“一步三喘“的旧手扶拖拉机,开始从河里运河沙卖给工地,当起了第一代个体户,20多年里他与深圳一起成长、发展,从小小的个体户变成现在拥有数亿身家的深圳劲力集团总裁。回眸过去,郑卓辉的创业史和创富史是一部勤奋拚搏、智慧与胆识糅合的传奇,从一开始的白手起家、起早贪黑,到如今的声名显赫,集现代企业家、社会活动家、慈善家等于一身,郑卓辉就像一本活教材,更像一个神话的缔造者,20几年的时间,企业资产翻了几百万倍,他亲手创造了200元的“裂变”——大时势造就了一批英才,郑卓辉在经济大潮中,搏击风浪,独领风骚。

 劲力集团的成长历程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的壮大而壮大的,如今,郑卓辉和深圳市一样开始了第二次创业高峰,准备做出一番更大的事业。2001年,劲力公司以完全自有资金进军房地产并取得成功;2003年10月,劲力公司又花3.1亿元成功竞得龙华中心区逾20万平方米的商住项目,取得龙华第一拍,以4小时售罄创下深圳奇迹。

对此,郑卓辉说:“我没有什么传奇,更没有秘密。我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秘密’,那我最注重的还是学习。”

人大代表的建言献策

在今天的中国,谈论财富已经不用再遮遮掩掩了,因为宪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但在2007年3月以前,宪法中是没有这一条的。但又有多少人知道:“私产”入宪这一关乎全中国人的大事竞是深圳市一位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家首倡其议的结果呢?

谈到这里,郑卓辉依然掩饰不住他内心的激动与自豪,他回忆道:“我是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那一年,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有100多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只有8位,我是其中之一。开会前,我写好了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议案草稿,准备提交。但根据规定,需要有30名代表附议,议案才能生效。到北京后,我积极游说,争取代表签名。可是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没有几个代表敢在上面签名。当年的深圳市委副书记庄礼祥,第一个在我的议案上面签了名,这给了我极大的鼓舞,我重新看到了希望。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征得了49个代表的签名。1998年3月10日,我把这份附有49名广东代表签名的以个人名义发起的‘保护私有财产’的议案交到了人大议案组。年底,我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回复:将予以认真研究讨论。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草案在人民大会堂以绝对高票通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了中国的根本大法。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家的产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私营企业主的权利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彻底、全面的保证。”

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修宪,“私产”、“人权”双双入宪。消息传来,郑卓辉激动得热泪盈眶。他对前来道贺的人说:“原以为要10年才能达到的愿望,没想到5年就实现了。”

共和国将记住他:他是第一个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保护私有财产议案的人!

郑卓辉始终有一个信念,人民代表要为民说话,为民办事,才不愧于民。这之后,郑卓辉又向全国人大采写和提交了很多高质量、份量重的议案,引起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关于启动创业板,尽快恢复深交所主板新股上市的议案》也被国家采纳,为我国民营、金融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慈善事业的薪火相传

1985年,郑卓辉和相濡以沫的妻子郭笑兰来到宝安西乡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夫妻俩首次捐赠了人生的第一笔善款8000元,那时他家的总资产只有6万元。从捐出第一笔款至今,他们全家累计给希望工程、敬老院、贫困山区、妇女儿童福利基金等公益事业捐款金额达800多万元,还被评为“深圳最具爱心家庭”。

郑卓辉不但自己将慈善事业一年年延续下去,还用行动去影响亲人、朋友、员工去了解和参与慈善事业,有钱的出钱,没钱就做义工出力,没钱又没时间做义工就参加无偿献血。他希望发动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加入慈善队伍,尤其要发动青年企业家接过老一代企业家的慈善接力棒。他还希望将来他的子女接管好自己创下的企业,也要将他的慈善事业发展下去。

对于所有的公益善举,郑卓辉都是发自内心的真情善意,默默地履行着他的社会责任,不图功利,不图回报。没有高尚的情操和博大的胸怀,是不容易达到这种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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