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征地、拆迁,无法停止的流血事件

yangguangshixian 2010-12-29 22:58:48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091期 放大 缩小

2010年以来,江西、浙江、山西等地先后发生多起违法违规拆迁事件,一些被拆迁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害,社会反响恶劣。人们为之痛惜的同时,也不由反思,为何征地、拆迁伴随着暴力恶性事件屡屡发生?

宁海农民被征地相约自杀

自2010年11月5日有网民陆续在国内一些知名的论坛和网站发表和转载《387亩良田被毁,500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一文后,浙江宁海16户村民因征地纠纷发帖相约自杀的消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村委会强行征走了农户胡荣宽位于花田畈的农田,而这一地块的征地并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审批。这16户失地农民涉及的征地问题分3种:其中8人为深甽中学操场扩建征地,有3人为当地东溪畈工业、住宅建设需要征地,另有5人则涉及花田畈建设用地的需要。

东溪畈地块涉及土地300余亩,主要用于企业用地、法庭用地、住宅用地加上县道新西山线道路建设用地。其中住宅建设用地60亩,工业用地131.4亩,法庭建设用地15亩,道路建设用地77.9亩。

按照国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并经过土地审批。东溪畈地块工业用地涉及的131.4亩土地,为宁海县深甽东升文具厂等9家企业的企业用地。在2006年4到5月期间,9家企业分别获得了省政府批复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但在此前的2004年到2005年间,9家企业用地因“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曾受到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责令上述企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砌的墙基和倾填的渣土。

除东溪畈地块工业用地,东溪畈地块的法庭用地也存在“未批先征”的事实。2007年5月28日,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以划拨土地方式将9856平方米土地供给深甽法庭,用于新建办公楼项目建设。同日,宁海县国土资源局给深甽法庭发放了《国家(集体)建设供用土地通知书》。

但据记者拿到的一份由深甽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显示:东溪畈土地建造法庭的最初征地时间与深甽中学扩建操场征地在同一年——2003年,而法庭用地直到2007年才获得国土部门的审批手续。

这意味着,在获得审批手续的2007年之前,村委会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以法庭用地的名义征地。而东溪畈地块的住宅用地同样是“未批先征”。据当地政府的新闻通报称,“从2009年开始至今,已有约30户住户的用地手续,通过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审批。”

一个清晰的事实是,2007年7月17日,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向深甽村村委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起因即当时深甽村村委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在该地倾填渣土平整土地,拟将上述土地用于村民建房。

同年9月14日,宁海国土资源局在回复该村村民的信访函中明确表述,“我局已多次提醒你镇和村,在土地未批准之前不管是企业项目用地或个人建设,都一律不能动工建设。”

另外,由于该住宅用地涉及农户100余户,30户以外的住户是否获得用地手续,尚存求证。事实上,类似的土地“未批先征”不仅存在于东溪畈地块,花田畈地块同样属于“未批先征”。

2010年9月,深甽镇曾向国土部门申报花田畈地块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据当地官员向记者透露,直到目前,花田畈约80亩地块也没有获得国土部门的审批。但该地块2009年底已开始征用。

安徽池州强拆村民掀翻市长轿车

2010年11月3日,安徽省池州市市长方西屏带城管、公安等力量参与该市贵池区梅龙镇的拆迁谈判,声称“不做市长,也要在20天内把梅龙镇铲平”,激起当地村民的愤怒,其座车被掀翻,本人“仓皇逃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当地宣传部门指网帖有夸大之处,但市长座车被堵路村民掀翻确有其事,导火索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征迁风波。

“省里规定一亩田给3万多元,政府只给我们1万元,两万多元强制交养老保险,老百姓才闹的。”梅龙村藕塘组的村民徐少华告诉记者,10月30日,几个村的村民接到征迁通知,11月2日就开始堵路了。

“最先是几个老妇女到路上去拦车子,见到人就要反映问题。车子上的人不听,把车子往前开,还拖伤了人。许多村民就跑到梅龙(街道办事处)和(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去了。”徐少华回忆,那两天,围堵公路和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的群众少时几百人,最多时达上千人。

11月3日正午刚过,一辆牌照为“皖O-00336”的黑色奥迪车突然出现在大桥路口,堵路的人群迅速将该车团团围住。

“刚开始只知道这个牌照不一般,应该是个当官的。”进步村村民王桂生回忆,蜂拥过来的人群像喝止其他经过的车辆一样,要求司机和车里面的“大官”出来,“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然而,无论怎么喊,怎么骂,里面的人就是不出来。

失去耐性的人群显然被激怒了,有人高喊“滚出来”,有人给车轮胎放了气,有人直接拿起石头、砖块砸向车头车窗。一位妇女忽然大喊一声:“这不是市长方西屏么?”

“老百姓要把车子掀翻,但是掀不动,那个奥迪车很重,我没看见市长,只看见驾驶员在里面不敢出来。我马上打电话报警,我讲这边马上要出人命了。”目击者吴福全说。远在桥对岸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维持秩序的上百名特警、公安冲到了市长的座车前,“当时很混乱,有人看见市长下了车。特警迅速掩护其转移。”

“一些人在后面追,看见市长被送上一辆路边的摩托车,随即离开现场。”徐少华说。

11月4日,有关池州市长方西屏“率队强拆”,誓言“不干市长,也要20天内铲平梅龙”的帖子,配以事后被彻底掀翻的奥迪A6座车照片,出现在网上。

据安徽省2009年12月31日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池州市贵池区梅龙村、郭港村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2120元(含土地补偿费10220元,安置补助费21900元),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6060元(含土地补偿费7300元,安置补助费8760元),其他村组的标准最低分别为每亩30800元和15400元。

然而,令当地百姓倍感意外的是,当地却自行规定:政府将从安徽省制定的补偿标准里直接支付被征地农民农用地每亩1万元,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每亩6000元,剩余的大部分补偿款作为被征收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家庭缴费资金”,由“用地单位”代为缴纳。

黑龙江强拆引发自焚事件

郑希广,是东宁县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2008年4月,郑希广所在平房贴出拆迁公告称,近期将进行棚户区改造。郑希广4幢平房加上小院子约280平方米。政府拆迁评估之后,郑希广发现政府的评估价与自己认为的市场价相差甚远。“政府评估只给29万元,而按照市场价格至少要45万元,在没补偿之前我是不能搬走的。”但是,令郑希广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所谓“棚户区改造”是大动作,3年内要消除的是所有的“平房”。

郑希广称,在与政府拆迁办谈判无果后,拆迁办召集开发商及纪委等组织了两次听证会。“说是听证会但光听不证,价格也没谈拢。”

2009年5月2日,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郑希广下了行政强制拆迁通知书。据了解,在拆迁过程中还引发了自焚事件,2009年6月5日,县法院对被拆迁户靳清湖家进行强迁过程中,靳清湖大女儿闯入现场,向自己身上倒上汽油后点燃,目前其仍在治疗中。

靳清湖的邻居透露,拆迁当天,法院法官拿着资料向靳清湖喊道:就是来强迁你了。之后看到靳清湖像被抓猪似的按在地上,靳清湖的亲属也被戴上手铐,由武警押解着,靳清湖小女儿在被用电棍击打后,也心脏病复发。

2008年6月20日,东宁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在城建拆迁中行为的通知》指出:拆迁过程中,作为其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涉及拆迁的公职人员要做好说服工作。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包括子女、父母、岳父岳母、亲兄弟姐妹等,妨碍、阻挠城建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被列为“钉子户”的要相应追究该公职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对部门出现“钉子户”的,同时要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班子的责任。

在东宁县采访拆迁户时,记者发现拆迁户手里的拆迁裁决书的拆迁人均为东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属于国土资源局的科室,该科室并不具有拆迁的职能。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姜明安教授认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人须是建设人、用地人。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拆迁手段获得土地,再将土地转让,由他人建设,不符合中央政府规定的房屋拆迁人必须具有“拆迁补偿、安置”的条件。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没有资金,没有安置房屋,却以拆迁人身份代表政府买断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再从出让土地中牟利,与拆迁规定不相符。

郑州征地补偿款“被借”30年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须水村村民近日向记者反映,须水村历史上一直都是人多地少,由于地处郑州市近郊区,改革开放后自发形成了农村集贸市场。2010年4月,村民发现有人在村里突击盖房,5月份,有房屋开始被拆除,同时有消息传出,村里的600多亩土地已被征收。

2010年8月份,村民得到确切消息:村委会于2009年8月份签订了征地协议书,征地方为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得到消息后,多位村民表示很气愤,原因是村委会跟别人签订征地协议的事情竟然瞒着村民一年时间。

“村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只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而且还是在签订征地协议之后的2009年11月份,但村民代表并没有征求村民意见,村民也没有看到任何征地公告和相关手续。”须水村一位村民对记者反映说,当村民问代表当时开会情况时,代表称,会上说须水村要搞德力西市场,要求大家支持,但代表也并不知道当时已经签订了征地协议。

记者走访了村里数位村民,上述村民的说法得到证实。记者从一份有数十位村民签字按手印的调查表上看到,多数村民对2009年征地之事毫不知情,村里也并未召开过群众会通报此事。

还有村民对记者反映说,虽然征地协议签订后村里补开了村民代表会,但当时开会时代表被要求先签到,于是与会代表都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上了自己名字。后来,这张签过名的纸被附上征地意见调查等内容。

据征地方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近日对记者介绍,此次征收须水村的数百亩集体土地主要用来建设郑州纺织服装产业园,被命名为郑州重点产业集聚区,该产业园中规划有酒店、写字楼等商业项目的建设。

记者在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甲方)和须水村委会(乙方)签订的征地协议书上看到:甲方以5万元每亩(包干)与乙方进行结算,征地总价款为3109.65万元;征地补偿款由甲方返贷,返贷期限为30年,自2009年9月至2039年9月。返贷利息以3500元每亩为基数,每5年递增8%;征地补偿款本金于2039年9月支付给乙方。落款日期为2009年8月28日。

须水村村民对此提出异议,表示不同意。“地价补偿太低,而且本属于我们的3109.65万元土地补偿款被政府当成了‘本金’不给我们,每年只以‘贷款还息’的形式返给我们一点利息,一返就是30年,老百姓的土地补偿款被政府强制地当成了银行贷款本金,本金30年后再给。像我们这些老年人,30年后活着的还有几人?能拿到征地款吗?”有村民对此征地补偿方式提出质疑。

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则对记者介绍说,之所以确定这种“以征返贷”的补偿方式,是被征地方须水村村委会要求这样的。

记者联系须水村委会核实,但未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

“我们也是为老百姓好,这样算下来,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最多。农民最终每亩地拿到的补偿款有十几万,比5万多多了。”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们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有村民告诉记者,郑州纺织产业园管委会作为一级政府部门,之所以以“返贷”的方式进行征地补偿,其目的是想要“空手套白狼”,首先征地前期只需要付出极少资金,等征地和拆迁完成后,再把土地进行出让,获取土地出让金收益。“考虑到通胀因素,30年后我们拿到的补偿款实际上越来越少。”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