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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缘何难以遏制?

yangguangjujiao 2010-12-14 21:53:16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088期 放大 缩小

重金属污染的特点

中国的重金属污染问题的集中暴露只是刚刚开始,已经进入危机阶段,2010年、2011年仍将有集中爆发事件。

研究重金属污染的美国夏威夷大学水处理专家董良杰接受采访时候说:“砷、镉、铅、铬、汞等重金属元素是剧毒物质,极易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几吨超标废水就可能污染一条江河。”

重金属污染有三个特点:一是微量剧毒、长期积累。长期饮用含有重金属的水,有毒元素在人体内积累,可导致神经系统破坏、肺癌、肝癌、食道癌等,导致区域癌症高发病率和新生儿畸变。对成年人来说,从积累到癌症发病约为10年。重金属污染对儿童影响更大,在致癌期以前,可导致神经系统病变和智力发育不全;二是终身有害,不可逆转。重金属污染造成的病变绝大部分是不可逆的,难以医治;三是杀手无形,难以提防。由于大多数重金属在水中以无机物离子存在,无色无味,一般很难直观检测,即使仪器检测也要求高精确度的仪器才能检验出来,一般县一级的实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

污染源头在哪里?

中国的重金属污染,除了地理地质因素导致的砷天然污染以外,大部分是人为污染。主要污染源为金属冶炼废水污染、电镀工业废水、化工污染、垃圾填埋场和金属加工、废旧电器回收等。

由于这些工业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税源和就业渠道,因此即使问题集中爆发,当地政府也会为利益和政绩、形象考虑,常常遮掩不报,实情很难上达。

董良杰说:“我曾于2008年在湖北汉川考察,发现当地的机械加工、电镀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极为陈旧简陋,致使当地的河流和地下水出现严重污染,当地270个村庄,竟有220个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重金属污染的八大趋势

国内重金属污染目前出现了八大趋势。一是重金属污染由城镇工矿向农村转移,许多城市因为没有足够的废水处理设施,未达标排放的废水通过天然的排污沟或河道排放,形成了巨大的污染转移带。

第二个趋势是由水源到土壤污染到食物链整体发展。重金属污染的传播主要通过水和土壤进入到食物链,最后在食物链的末端——人体中富集,危害人体健康。利用污染的水进行灌溉和水产养殖都会带来严重危害。

专家表示,曾在山东渤海湾、莱州湾考察发现,一些水产品重金属含量已经严重超标,特别是一些甲壳类海产品,重金属污染在甲壳上集聚,不论是野生的还是人工养殖的,重金属超标是普遍现象,有的竟高达20毫克/千克,镉等重金属超标100倍。

第三个趋势是长期积累疾病集中爆发。饮用重金属超标的水,一般经过10年左右的积累,将会进入疾病高发期。中国正在进入重金属污染疾病高发期阶段。

第四个趋势是小流域到大流域化污染发展。重金属离子通过水的传播,在地上和地下扩散很快。一次大的雨水可能带来大面积的污染。中国长江、淮河流域是水患多发地,而中国的很多有色金属矿、化工厂等都相对集中在这些地区,水患伴生的污染事故也是多发地带。

第五个趋势是全城性、流域性的重大环境事故频发。在长江流域,如四川、湖南、湖北等一些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城市,存在巨大污染隐患。其中,株洲、岳阳、长沙等地存在巨大的重金属污染隐患。未来灾难可能由于冶炼化工企业在雨季污水冒溢,也可能因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等引发。

第六个趋势是地上污染到地下水直接污染。重金属污染不仅通过非达标排放污染河流,雨水冲刷渗透污染地下水,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极不负责任的化工企业通过深井直接向地下水层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水地下排放,污染源难确定,难监管,更难以治理,污染后果极其严重。

第七个趋势是巧立名目,瞒天过海,异地排污。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在一个地方被关停后,可以在另一个地方借尸还魂,如一些电镀污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在转移过程中,巧立名目、改头换面。

第八个趋势是城市地表雨水高速公路雨水排污成日趋加重。城市地表雨水也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是中国城市建设加快,在建设过程中很多建筑工地几乎没有任何污染防护措施,致使城市面源污染汇集以后成为可怕的杀手。

另外,高速公路两侧的重金属污染也在逐年加重。

总之,中国重金属污染甚至出现了工业向农业转移、城区向农村转移、地表向地下转移、上游向下游转移,从水土污染到食品链转移,由逐步积累的污染恶果正在进入突发性、连锁性、区域性的爆发阶段。

为什么污染难以遏制?

中国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特别是饮用水污染,和产业布局、产业水平有直接关系。原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的资料显示,中国有两万多家化工企业建在江河旁边,其中有2000多家企业建在水源地附近。在区域性的产业结构上,也有类似问题。

在环境监管方面,法律不严,执法更不严。行政问责不能代替法律制裁,唯有随时随地主动问责才能遏制环境犯罪,但大部分地方政府缺乏主动问责的动力。

在制度设计方面,没有独立于当地政府环保机构监管。利益与权力一体化,绝不可能改变监督和监管执行力软弱的局面。

此外,流域性监管不到位,水权法缺失。如果有了水权法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制,上游出现污染源,下游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形式起诉上游的政府。水权法可以为流域性的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最后,环保缺乏科技投入。政府有限的环保投入和排污企业极力降低环保成本,导致中国特有的怪现象:一方面是环境危机,另一方面环保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反而是惨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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