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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清算协议签署实现香港人民币业务新突破

yangguangyule 2010-12-13 17:07:29 本刊讯(记者 唐芳) 总第080期 放大 缩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签署了新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同时还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就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安排,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取消了金融机构在香港开设人民币账户以及个人人民币账户资金跨银行转账的限制,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在内地以外地区的使用,推进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平台的发 展进程,标志着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香港2004年开展人民币业务以来,离岸人民币业务已在香港银行体系运作6年。尤其是去年国家推出人民币跨境业务以来,香港的人民币业务更是有了迅速发展。目前,香港正成为一个备受各方关注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基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在协议签署仪式上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达到706亿元,较去年下半年的36亿元增长数十倍。其中香港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占到了全国的75%,显示这一业务在香港取得很好成绩。

根据修订的“清算协议”,企业及其他非个人客户将能够在香港银行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而且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也将可以通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在这两大限制上放宽,将有助于香港开发不同种类的人民币相关产品,如保险、基金及股票等,从而增加香港人民币投资渠道以及人民币存款量,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在内地以外地区的使用,同时推进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平台的发展进程。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协议签署仪式后乐观预计,将来会有更多不同形式的人民币金融中介活动在香港陆续出现。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渣打银行(香港)公司行政总裁洪丕正持有同样看好的态度。他认为,本次修订可以使香港开展人民币业务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其中,企业获准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的规定,将增加香港人民币存款数量,有利于促使香港推出包括债券、结构性存款及保险产品等在内的人民币产品。

中信银行国际执行副总裁陈镜沐则认为,随着日后更多人民币产品推出,将吸引更多市民兑换人民币作为投资用途。如果日后股票及债券等金融产品可以利用人民币交收,预计将会有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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