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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乡一体化

yangguangbaodao 2010-12-13 17:07:28 周文强 何勇 刘军 总第010期 放大 缩小

江苏省苏州市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取得令人瞩目成就的同时,各项工作包括民政工作,都驶上了快车道。许多以超前意识探索和创造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顺乎时代潮流,适应形式需要,代表改革方向,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开拓和领先的意义。被称为“民政工作第一难”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即在其中。

近年来,退役士兵安置成为困饶各级政府的一大难题,但在苏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却不再难,原因何在?苏州市于2004年即率先在全国实行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安置难的矛盾迎刃而解。

“是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企业用人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这三大改革催生了苏州市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的改革”,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剑鸣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各项改革尤其是上述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化,安置难的矛盾日益凸显,退役士兵安置渠道越来越窄,安置周期越来越长,安置质量越来越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为此国家曾对有关安置政策作过相应调整,江苏也积极推行自谋职业为生、政府安置为辅的安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安置压力。但由于目前国家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工制度不相适应,企事业单位对用工的苛求和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金筹措困难,安置改革步履维艰。

在国家现行安置政策未作重大调整的情况下,如何走出一条适合苏州市的退役士兵安置之路,从根本上解决安置难的问题,成为苏州市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从江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及苏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苏州市政府2004年3月颁发了《苏州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确立“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实行一体化安置”德改革办法。从此,苏州市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驶上了快车道。

《暂行办法》的颁布,在苏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真正实现了城乡安置权益的平等。统一城乡安置政策,因农业和非农户口性质的不同,而延续了50多年的城乡安置差别在苏州市不复存在;二是确立了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安置工作新格局。除保证少数重点对象优先安置就业外,全面推行货币安置;三是体现了新形势下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向。城乡一体化安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近年来,苏州市已全面步入小康社会。2006年,财政收入全国十强县(市)中,苏州占有四席,其中昆山市傲居榜首,地方财力对货币安置完全能够承受。同时,城镇化进程较快,土地开发利用较早的昆山市等市在2002年即已先行以货币补贴的办法安置农村退役士兵,为城乡一体化安置奠定了基础。而户籍制度改革则使苏州市城乡一体化的安置改革水到渠成。

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大势所趋,经济较发达,财力能承受的苏州市先行一步,顺应了改革发展的大潮,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精神的实际行动。城乡一体化安置真正体现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广大农村退役士兵多年来的夙愿。

为保证新的安置办法的顺利实施,苏州市将退役士兵安置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调控职能,优先安排和保障安置经费。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各用人单位顾全大局,克服苦难,为退役士兵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江苏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下发后,苏州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完善有关安置改革的配套政策,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为确立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安置工作新格局,苏州市各地通过召开安置动员会,发放《退役安置服务指南》、以及接待来访咨询等形式,积极向退役士兵宣传有关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同时按市、区(市)、镇几级财政合理负担的原则,制定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的分担比例和补助标准,保证及时足额兑付。昆山市按当地最低工资(2004年560元,2005年62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转变了广大退役士兵的就业观念,增强了他们自强自立的信心,从而使该市货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货币安置率稳步提高。2004、2005年全市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率分别达93.7%、95%,2006年将达98%;2004、2005年全市发放货币安置金分别为8134万元、9400万元,2006年更将超过1亿元。

新的安置办法实施后,苏州市安置部门将工作中心由单纯的就业安置转向改进工作作风和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各地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改进和完善安置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市区安置步骤分步实施,每年3月底前完成退伍义务兵和复原士官的货币安置工作,对少数要求就业安置人员并入专业士官安置序列。张家港市采取退役士兵报到、入户、签协议、发放货币安置金“四同步”的办法,使大量货币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原士官在春节前安置到位。太仓市、吴中区开通了退役士兵安置的“直通车”,安置部门的同志直接到各乡镇对退役士兵现场宣传动员、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办理公证、落户、发给货币安置金,减少了退役士兵往返次数。这些举措,缩短了退役士兵待安置的时间,加快了安置进度,减少了政府承担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养老保险费用,安置运作成本明显降低,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为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培训和寻找工作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

为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苏州市实行了岗位预留制度和奖励制度。对在部队立二等功、参战、边海防艰苦地区服役的、家庭享受低保的重点对象,预先调剂部分岗位用于指令性安置。对完成安置任务较好的单位,政府给予奖励。在安置2002年征集的进藏兵时,各地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认真落实安置待遇,积极兑现当初对他们所承诺的优惠政策,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虽然财政支出增加了,但树立了政府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吴中区、相城区按2002年征集进藏兵时规定,给退役进藏兵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按城乡一体化的办法给予货币安置,每名进藏兵的安置费用高达9.3万元。昆山市由于退役进藏兵较多,要求就业安置的人数比往年有所增加,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拿出40个城管执法岗位,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对进藏兵给予优先安置。

苏州市在安置工作中向社会承诺:一是实行“五公开”,安置政策公开、安置程序公开、安置指标公开、货币安置金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开。二是做到“四坚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思想;坚持高效廉洁,努力缩短安置周期、简化安置程序、提高安置效率,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完善报支手续,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三是力求“三满意”,按章办事,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退役士兵、用人单位和部队三满意。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这些举措,密切了退役士兵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广大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对安置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解除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的后顾之忧,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改进政风行风的要求,各地安置办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设就业信息栏,组织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优先录用退役士兵事宜等多种形式,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

苏州市政府确定的“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实行一体化安置”的办法,实现了以货币安置为主,向城乡一体化安置的转变,安置部门从单一的行使安置职能向多元化服务方向的转变。有效地缓解了政府“安置难”和企业“接收难”的矛盾,切实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从而使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安置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2004年和2005年冬季征兵时,苏州城乡再次出现“参军热”。

处于中国经济发展最前列的苏州,有着良好的经济环境所带来的众多就业机会,有着良好的经济环境所带来的众多就业机会,有着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保障和职能部门充满人性化的周到细致的服务,加之退役士兵本身素质与技能的提高,苏州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每年,当大部分地区的安置工作尚未启动,一些地区甚至因岗位和资金问题难以解决,而不得不出现跨年度安置现象时,苏州市在退役士兵报道之初,除了为数极少的重点安置对象外,安置工作已告结束。几年来,全市选择货币安置的退役士兵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搏风击浪,一展身手。新安置办法为退役士兵多渠道就业拓宽了路子,也给了他们充分施展自身才能的空间。苏州,退役士兵安置不再难。

(作者单位: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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