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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安居新政 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yangguangyule 2010-12-13 17:07:29 总第075期 放大 缩小

本刊讯(记者 王云伟)为了解决当前住房成本高企制约人才引进的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向来深的创业才俊送出大礼包,推出了人才安居工程新政,倾力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从“院士级”人才到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都可以得到不同数目的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置。

近日,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主持召开深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深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杰出人才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做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领军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可以转让。

高级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中初级人才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决定》提出加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和有效供给,今年深圳将启动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计划,对全市新供地商品房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用作人才安居住房的比例不低于60%。采用政府投资建设、政府收购回购、没收征收违法建筑、企业代建、企业通过市场竞得开发权后自行建设、企业配套建设等多种举措,筹集人才安居住房房源。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除购买安居房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高、中、初级人才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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