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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将向何处去?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9 (编辑组稿/唐芳) 总第071期 放大 缩小

新生代农民工,无论是思想认识、技术能力,还是绝对数量,他们已成为城市农民工队伍的主体力量。“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标志着作为一种现象,他们的客观存在,已经不单是该群体的生存问题,而是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产生的命题,更是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必然现实。

市民化的身份转变

我国现有农民工1.4亿人左右,新生代农民工约占60%。他们中绝大多数人虽然与父母亲干着同样的工作,但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目标追求等却完全不同。与父辈相比,他们的乡土观念淡薄,对 城市的依恋更加强烈,对城市有着现代意义上的解读。同时,城市也存在着对农民工不公平的政策待遇,又让他们心理压抑,心存自卑或不满。

城市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深化改革的路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生代农民工正是此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一个群体,从生产力角度讲,他们是农民工群体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但在他们的市民化过渡中,遭受着一些制度性障碍,因此,让他们全面“市民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涉及城市住房、就业、教育、社保、社会公共福利等诸多方面,在现阶段中国城镇化水平不高、城市资源有限、城乡差别明显的情况下,完全撤除户口“藩篱”,实现人口自由迁徙,短期内很难做到。但是让新生代农民工率先市民化,在户口、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专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应包括,社会身份市民化、生存职业市民化、自身素质市民化和意识行为市民化。笔者以为,社会身份和生存职业市民化,是政府应尽责任,要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而自身素质和意识行为市民化,既要靠宣传教育和培训,更要靠农民工的自身养成,转变角色,适应城市文明。许多农民工子女是在城市出生、长大的,他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意识形态、文明素养和生活习惯,已经与城市相互融合,能够接受和适应城市文明,基本完成了由农民向市民的角色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先行“市民化”,还有利于消除贫困“代际转移”。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社会贫富“代际转移”比较明显,简单地讲就是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农民工因社会地位卑微,其子女在教育、就业等方面更加弱势,这种状况发展下去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让农民工子女享有市民待遇,与城里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经过若干年不懈努力,有可能逐渐缩小乃至于最终消除贫富和地位差距,不至于把贫困转移到第三代甚至第四代。

融入城市的三个着力点

从供给方看,要融入城镇就要求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自身人力资本存量,提高在融入城镇化进程中的“话语权”,从而提升就业竞争性和稳定性,促使其成为产业升级需要的合格的产业工人。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趋势不可逆转情况下,随着养老保险无缝转移等利好政策出台,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更显得日益重要,没有就业的稳定性,就谈不上融入城镇,也谈不上成为现代市民。没有就业的稳定性,也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专用性人力资本的积淀进而影响到他们与资方的博弈能力,造成收入水平长期得不到提升。

从需求方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是吸引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的必经之路。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过程不是也不应该是单一的向沿海地区转移就业的过程,随着中西部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就近进入城镇和工商业就业才是可持续的选择。从劳动力需求视角,通过产业升级,形成产业升级与劳动力需求数量和结构的动态优化匹配,通过产业转移,减少外来普工流入沿海地区就业。通过建立人口、产业和就业联动机制,保证劳动力流动方向合理、适度和有效,才是长久之计。

从供求均衡视角方看,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面临众多现实挑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函数与以前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函数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缺口”而出现“民工荒”等供求失衡现象。虽然他们对城镇的认同感较高,但与城镇劳动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能力,过高的期望与所面对的非正规就业市场形成巨大落差,成为他们在城市中立足的掣肘。

有赖于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首先是要解决就业问题,其次是要解决住房、子女教育问题,再次是要解决社会保障和公平地享有公共服务问题。这些均有赖于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如通过提供公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由农民身份向产业工人转换问题;通过提供日益平等的社会保障服务,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养老保险跨地区接续政策,打通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的经脉,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生老病死问题;通过建立科学的就业景气指标体系,监测就业景气尤其是农民工就业与产业的匹配程度,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异地转移就业和降低就业风险问题;通过体制创新克服户籍、住房、子女教育等制度性障碍,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由农村居民向市民转换问题。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文化氛围、制度环境,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的根本保证。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这一难题的核心还在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现代产业素养,重点在于加快全方位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其出路就在于进行体制创新,提供更加公平的公共服务。#p#副标题#e#

需清除制度藩篱

实际上,此前理论界曾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过系统、专门的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要想顺利成为市民,关键还在于目前一些社会管理制度对其构成了现实的门槛与障碍,在于新生代 农民工在公民应该依法享受的诸多权利上,存在一种制度性的先天不足与缺失。

首先,就是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这些年来,虽然全国各地不少城市正在逐渐放松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制度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转为城市户口,但总体上来说,各地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依然较为森严,大多有着很多硬性的限制性条件。

其次,就是就业与用工制度。虽然如今很多新生代农民工正在进入越来越多的行业与领域就业,越来越多新生代农民工接受了更为先进的教育,就业技能在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远远超过了父辈,但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一些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大多更为勤奋、扎实,其所获得的报酬始终不能与正式员工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此外,就是住房、教育与社会保障等制度。虽然如今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赚钱的速度与能力都在不断提高,但因为户籍制度的阻挡,他们不仅很少能享受城市的住房政策补贴,不能购买经适房等保障性的住房,而且在子女上学、就医等诸多方面需要支付比当地市民更多的成本。这就不仅会影响到广大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而且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与幸福感。

虽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注定会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过程,但我们应该不断努力,先在法律制度的层面,尽快扫除制度上的障碍与藩篱,给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空间与机会。

全面落实公民平等权利保障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是公民平等权利保障缺失。据有关资料,作为世界第一的人口大国,在目前的城镇人口规模下,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安排2400万,而每年实现就业只能有1000-1100万,年度劳动力供大于求在1300-1400万人左右。“新生代农民工”这一庞大群体的形成、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城镇就业形势压力。但事实上,入城务工农民大多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填补城市职业的许多空白,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但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其经济上、政治上受到的多属于“二等公民”待遇: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等,面临着低报酬、低福利、低保障和平等就业难、权利维护难、发展提升难等“三低、三难”现象。

这些现象,不仅明显违反我国法律关于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权利规定;而且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规则,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妨碍城市发展的正常化进程,甚至对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对社会业已存在的不公起到了放大效应。

“新生代农民工”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容忽视。“新生代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与乡村两大区域之外,“双重边缘人”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其较强烈的脱离农村、进入城市社会的意愿,使他们既不愿回到农村、又难以融入城市,成为“漂泊的一代”。这样的生存状态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正当权利诉求无法妥当实现、民主参与渠道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能合理表达。随着他们“用脚投票”获得经济待遇不断改善的同时,如加重了城市的负担、影响了计划生育和妨碍了社会治安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也日益显现。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却形成了一个不同于城市“主流社会”风格的“边缘社会”。当这个“边缘社会”不断扩大,势必对“主流社会”产生强大的冲击,从而会带来隔离、断裂后的紧张、矛盾和失序,城市居民也就不会有安稳的日子,建设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也会蒙上阴影。

全面落实公民平等权利保障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根本途径。无论是第一代农民工还是“新生代农民工”,都是我们国家的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平等权利保障。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让其“立根”;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后,应当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包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让其“安居”;尤其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明确要求落实,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让其“立业”。总之,要公平对待“新生代农民工”、构建合理的“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报酬制度、规范有序的就业制度、平等的人力资本投入制度和开放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新生代农民工”合理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9年我国总的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去年末达1.49亿人。这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就有1亿人。可以说,农民工的数量已超过了传统上由城镇居民构成的产业工人,使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当这为数1亿的“新生代农民工”走来时,每一级政府、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明白: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一股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和发展的巨大力量。没有这一群人的平等、幸福与和谐,我们国家全面的平等、幸福与和谐就很难实现。从长远来看,没有这一群人的持续发展,中华民族就会如重负在肩,难以振翅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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