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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乃明智之举

yangguangbaodao 2010-12-13 17:07:28 (文/吴仁寿 编辑/凌草) 总第066期 放大 缩小

距电动车新国标实施日还不到半个月,国标委突然叫停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实施。此举给相关方面展开博弈留出了空间。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的、拟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发坊间巨大的争议与反对声音,把电摩新国家标准推上了风口浪尖,质疑反对之声 甚众,这其中不乏专家学者和生产商,更有很多普通消费者。

质疑反对之声集中在,如果按电摩新国标有关规定执行,全国2400多家中小电动车企业将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破产,超过500万人将面临失业,更使电动自行车这个庞大的行业几乎就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另外,电动自行车从此将“被摩托”,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而按全国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将给上亿人出行带来影响,他们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选择放弃骑电动自行车。而且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还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增加不安全系数。确实,这个电摩新国家标准,给相关部门、公众还有电动车生产企业,都出了一道大难题。

尤其是,新标准在实际中很难实施。曾经有人在网上留言说,由于新标准规定,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以后警察要拿个秤去量一下究竟超没超过40公斤。然后要有绝对的鹰眼一样的判断标准,它超过了时速没有,来决定它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合适,还是非机动车道行驶。警察能做到这一点吗?所以警察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乎,必然导致这么一个国家标准基本上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形下,电摩国标引发坊间巨大的争议与反对声音就不足为奇了。目前,包括四川、浙江、山东、天津等多省市在内的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均已向国家标准委递交了申请,希望撤销或暂缓执行电摩新国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个行业之间的国标之争,也引起国务院办公厅的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向天津市政府发送急件,要求报送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以及该行业对电动摩托车国标的意见和建议。

其实,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存废之争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2002年开始,北京、福州、珠海、海南等地都相继发布了封杀令,曾让电动自行车在一些城市陷入尴尬境地。但过去几年中,由于它的经济、轻便、环保、节能等突出的优势,使得在全国生产的数量无减反增。

正如有网友发帖所说,在当下汽车太贵买不起,自行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越来越多的城市“禁摩”的现实背景下,选择一辆电动车无疑是最经济、最划算、最适用的。这几年,在不少城市乡村,电动自行车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不少城市,电动车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汽车。

电动自行车虽然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产品,但其实早已成为出口明星,年产量已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有专家预测,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出口量将达到500万到600万辆,并坚信这是一个朝阳产业,只要良性发展,中国就会成为电动自行车强国。

市场是一方面,从更大的趋势看,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峰会刚刚落幕,现在世界的大势就是低碳经济,电动自行车完全符合低碳经济。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它比普通自行车速度快,省力气,又比烧油的摩托车便宜得多,还没什么污染,因而在老百姓中间大受欢迎。

更何况,电摩新国标是否征集了广泛意见、进行了相关听证?任何国标的制定都不能忽略公众的权益,不能一拍脑袋就决策。如果出台的国标本身就“先天不足”,一旦冒然推出,必然出现“后天失调”,剪不断、理还乱。这不仅是某个新国标的尴尬,更会损害公信力。

由此说来,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是明智之举。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多的调查研究,不仅要听取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也要充分听取相关行业从业者与民众的意见与建议,由利益各方进行充分的博弈,并在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修改制定出相关新国标,再来决定其何时出台、该不该出台,这样做,或许更能得民心,合民意,少遭质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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