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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做官』释放腐败信号

yangguangbaodao 2010-12-13 17:07:28 (编辑:王云伟) 总第063期 放大 缩小

“裸体做官”: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这类贪官走的是“分步出逃法”: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然后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十七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发布公报,提出了近期反腐倡廉五项具体任务。其中“要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一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被不少政策评论家认为,是“官员财产制度申报”受到中共中央肯定的一个信号。而其中提出的“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的规定,更是被视为对“裸体做官”的宣战。

“裸官”的出现

“裸体做官”,简称“裸官”,这是一个被网友发明的称谓。专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中国的官员。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评论说,“裸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

去年在国庆前夕出走巴黎不归的温州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被认为是非常具有典型性的一个“裸官”。

2008年9月24日,杨湘洪带队从温州出发,经上海前往法国,自此不归。他所带队的考察团只带回来了一纸区委书记的辞职信“交给市里”。此后,温州市委派出工作组去法国希望能劝其回国,却无果而归。

至今,温州官方没有给出杨出走的原因,但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出走跟温州鹿城旧城改造中的钱权交易脱不了干系。

在杨湘洪走后,大家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杨正是属于“裸官”的典型代表,他的女儿嫁给了巴黎一华侨领袖之子,而他的妻子,两人早已秘密离婚。“这又是一名成功离境的‘裸官’。”在杨湘洪事发后,一名温州纪检官员如此感叹。

引起讨论的并不止于杨湘洪,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属于同道中人。去年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庞家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认定庞家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从该案的判决结果看,庞家钰将要在监狱中度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似乎是先甜后苦。但如果庞家钰能够熬过这12年,余生或许又会转成先苦后甜呢。原因在于其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借助其权势赚了大笔的人民币后,兑换成外币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

由庞家钰案,我们又很容易联想到诸多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的贪官。

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长周金伙成功出逃案。他的官位虽然远不及庞家钰显赫,可他成功出逃的事实,一定会令诸多贪官敬仰不已。

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周金伙,在被中纪委“双规”前夕逃往境外,至今未归案。据说,周金伙出逃前,还在自己办公桌上放了一封信,告诉纪检部门自己远走高飞了,不要再费劲找他。

另据相关消息,周金伙之妻子早已移居美国,并有美国绿卡,这就为周金伙此次外逃美国留下了后路。另外,为其生育一子的情妇也早已移居香港。一家人及情妇现在都在境外享福了。

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案,则更绝。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高山在职时拿着银行的钱十几次从容出国考察,其目的就是为了安置老婆移民及为自己找后路。他的老婆成功移民加拿大后,他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境外多个私人账户上去,然后宣布和妻子离婚。有意思的是,高山成功移民加拿大后,却声称自己已身无分文,靠前妻救济,这是何等的奸诈?

2002年4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的经济问题被群众举报后,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蒋基芳在嗅到“风声不对”后,不露痕迹地投奔到早已定居美国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身旁,享受天伦之乐去了。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非法向国外转移资金达1亿元之多,然后携带一家8口逃到国外。#p#副标题#e#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非法聚敛几千万元巨额赃款,大都转移到香港情妇的名下或存在境外银行里,梦想著有朝一日境外置业,周游列国,与情妇沉湎于另一种“温柔富贵乡”,可惜过早地被发现了。

 这类贪官走的是“分步出逃法”: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然后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一旦贪官外逃,有关部门再想抓捕就难上加难了。

“裸体做官”引发的思考

所谓“裸体做官”,确实是一个饱含网民智慧的形象概括。而一旦贪官的“逃跑计划”成功实施到了“裸体做官”的地步,妻儿老小已经成功移民国外,那么接下来的贪污腐败就将变得无所顾忌,只待风吹草动时溜之大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腐败故事的“计划书”里,瞒天过海之外的终极指向几乎都是逃跑他乡。在所有以国外为目标的“贪官逃跑”故事中,几乎都能看到类似的情节。据了解,商务部早些时候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30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多亿美元。

官员一方面努力将家人全部送出国外,一方面却独自留守国内“为人民服务”,如果其中并不含有腐败的意图,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难道真如网友说的,是因为官员“觉悟高”,“知道西方资本家剥削劳动人民,就拼命把老婆孩子送到西方国家,唯恐老百姓去了受苦”?若是在香港,大概早应该被廉政公署请去“喝咖啡”了吧?

“裸体做官”虽并不能直接等同于腐败证据,但官员将自己的家人接二连三移民国外,却至少可视为一种腐败的信号,应该引起反腐败部门的高度警惕。当官员做官已经做到“裸体”的地步,如果还不能引起反腐部门的重视,那么公众就不得不质问:我们的反腐机制为何如此迟钝?

早已有之的监督

在“裸官”事件频发后,很多人归结为这是我国法律落后的结果。但实际上,对于裸官这种情况,我国早就出台过一些政策进行防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介绍,这次中纪委公报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东西。实际上,官员向上报告个人事项的制度,长久以来就有了,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就有。而且,不只是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家里有什么事,也首先得向组织报告。像出国、住房、投资等,以前不可能发生,所以就没这方面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已经多次根据形势的变化,一直在完善这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个人事项的制度。

但王伟承认,虽然早有政策方面的规定,但在操作实施方面,依旧不是很顺利。因为过去的政策,都属于官员自己上报,属于自我约束,没有相对独立的负责申报执行机关,各个行政机构自行其是,缺乏统一性。而且,这些规定并没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执行标准,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缺乏可操作性。

“但把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列入报告内容,这个是比较新的。”王伟介绍,这次报告实际上起的是对官员的一个预防和警示作用。

王伟说,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官员把财产转移到国外去,而自己在国内做官的情况,变成了我们面临的一个新问题。而在以前,对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国并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

“现在明确地提出来了,不是说现在这个问题很突出了。”王伟说,问题一旦提出来,就表明这个问题已经开始要逐步解决。王伟介绍,这项规定,是在决定中间谈反腐败部分的四个方面内容的第一个方面,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一个内容,是要求官员自己约束自己。“一个裸官的产生以及外逃,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王伟说,这期间,中间会有一个酝酿和准备的过程。对这种官员,对他以及家属的出国,要有比较严格的审查。而有了这个规定之后,我们党的有关组织,就可以提前名正言顺地去查,去询问。所以这个是在党的自律的过程中,在还没有触及到法律程序的时候,司法机关还没介入的时候,党的纪律组织、党的监察机关就可以去问去管理。#p#副标题#e#

财产透明是保护官员

但这个还没通过法律和制度落实的规定,在更多专家学者眼里,只是一道脆弱而不堪一击的防线。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政协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高树就对此规定的实施前景持悲观态度:“这是中国体制性的一个困难,解决不了。”高树说,现在这个问题已经相当严重,没办法解决。曾经有人主张说,所有的官员子女都不能经商,结果还是没有堵绝;而现在提出要加强将“官员配偶子女已经移民国外情况管理”。同样也是不容易实现。

高树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防止这种现象,就要加快建设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只有公开透明了,才能有效地遏制这种现象。包括配偶的财产、投资状况,这些都要了解,都要做出申报。

“财产透明其实是对官员最大的保护。”高树举例,以色列以前有一个国防部长,从前在国外的使馆做参赞,他在国外的银行存了一点钱,回国以后忘记了,就100美元左右。但后来他被揭露了,他就必须要辞职。因为政府的官员不可以在国外存钱。而全方位地实行财产的公开透明,也是对官员最大的保护。

和高树一样,广东瑞丰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周定元同样认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阻止裸官蔓延的惟一方法。“好的想法、改革一定要通过制度和法律落实才会有效。”

周定元说,但到现在,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还没有正式出台,政务公开也做得还不够,包括行政程序的透明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以前说,要加强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但事实上很多地方都在走过程、走形式。而好的理念、好的政策,得不到落实,是个非常大的问题。他说,对于中国来说,关键不是论证,而是行动,落实“第一步”至关重要。

事实上,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申报计划,可惜蹉跎15年,未见成效。

给“裸体做官”者戴上紧箍

由于国家法律规范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差别,越来越常见的“裸体做官”现象,给反腐败斗争增加了难度,一是境外追逃难,二是依法惩处难,三是挽回经济损失难,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外逃加拿大长达10年,至今未能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就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因而这一现象已经受到国家反贪部门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作为重点议题,一方面显示出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党反腐倡廉工作正在深度推进。针对新形势下官员腐败出现的新动向,我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官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特别是把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无疑是必要和及时的。

将“裸体做官”者纳入反腐视线,并且盯紧那些准备“裸体做官”者的动向,给他们戴上紧箍,让他们“裸”得更彻底,才能令其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无处藏匿,也才能堵住他们逃往国(境)外的后路,从而进一步有效遏制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

反腐利剑瞄准“裸官”

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对反腐败提出明确要求后,9月19日的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公报马上就将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新时期反腐败的六项举措和五项具体任务。

在中纪委提出的近期反腐倡廉五项具体任务中,便首次提到了加强对“裸官”的管理:

要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看来,近年来网友们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裸官管理的呼吁,已真正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且中央已下决心对此进行有效整治。相信会后不久,中纪委便会有贯彻落实此项决定的具体措施出台,那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那些只身留在中国官场努力奋斗的“裸官”们,必将受到各级纪检部门的格外关注。这一战略举措,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首先,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对裸官的管理,给各级组织纪检部门提供了政策依据。应该说,绝大多数裸官,其背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与动机。裸官群体越来越庞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我们党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但现实情况是,在这些会议之前,我们还没有对这些特殊的官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监管。中纪委此令,就是要求各级组织纪检部门对于那些给自己留后路的官员保持高度警惕,在提拔任用的时候特别小心,加强监控;在赋予其领导责任时格外谨慎,严加防范。

其次,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对裸官的管理,说明中央对于裸官的性质已有准确界定,也已充分认识到了裸官存在对于党和国家的极度危险性。凡是裸官,十有八九可能是贪官,很可能会祸国殃民,这是各界的共识,相信中央也有类似判断。试想想,官员一方面努力将家人全部送到国外,一方面却独自留守国内“为人民服务”,如果其中并不含有腐败的意图,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裸官现象,说到底反映了这些官员对国家的忠诚出了问题,也反映出他们根本不打算和自己的人民患难与共,而是随时准备脚底抹油。裸官现象不仅是腐败问题,实际上连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安全都会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此外,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充分反映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反腐策略。裸官们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而大量官员成功外逃,则又说明贪官的准备是行之有效的。这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有关方面对于裸官们的企图缺乏应有的应对策略,往往是等其出逃之后才如梦方醒却又无计可施。而实际上,任何一个贪官的堕落,都是有迹可循的,都是可以找到出逃的脚印的。但非常可惜的是,以往我们的有关方面对于这些迹象竟然视而不见。说得明白一点,一个官员一旦成为裸官,那么本生就是给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发出了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我可能走了。难道一定要等着他真的走了才下手?为何不在这之前对其进行应有的必要的调查?

中纪委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就是希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早作准备,绝不能给准备得更早的裸官们有出逃的可趁之机。这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反腐败的一项新决策,是对以往一些制度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如果好好执行,落到实处,有效制止并最终消除裸官等腐败现象的存在,也非难事。

新中国六十华诞庆典虽然已过,但各地依然一片喜气洋洋。不过,中央不仅没有因为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而放松反腐败斗争这根弦,像某些人倡议的那样来个“大赦天下”,反而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力度,提出了反腐败新的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把反腐目光集中瞄准“裸官”这样一些特殊群体。在不久的将来,反腐斗争必将进入一个新境界,这一点确实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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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裸体做官』

必须断了后路

这种现象如何才能根绝呢?曾经被寄予厚望的“备案制度”为何无疾而终?笔者认为,最关键还在于在监督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都是在体制内部封闭运行,这就为某些官员相互包庇预留了空间。以“备案制度”为例,需要申报的是官员,负责登记备案的也是官员,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潜规则”就有可能大行其道。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充分的透明。比如,如果我们有这样的规定:凡是需要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行使表决权的官员,都必须公布配偶、子女的国籍,包括有没有某个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并就此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笔者相信,一个老婆孩子都在国外的官员,是经不住人大代表追问的。

同时,现在各级党委、政府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在这些网站上也应该有专门的栏目,及时公布所有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的情况。笔者相信,只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某些官员再想先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为自己外逃做准备,也就没那么容易了。(文:郭松民)

官员亲属

持绿卡应登记和公开

全球化的今天,个人因经商置业,求学依亲等正常原因取得绿卡或转换国籍,无可厚非。唯独官员及其家人申请绿卡与秘密入籍,却往往为社会各界所诟病——“官跑跑”危害猛于虎!如果官员脚踏两条船,身穿救生衣,随时准备弃船而逃,适彼“乐土”,作逍遥游,会严重打击国民士气。政治忠诚置之脑后,不义之财移诸他国,重大决策随意而为,断非国家之福。

“范跑跑”为人不齿,“官跑跑”更是心腹大患。荀子云: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对此“国妖”,须防止祸起萧墙。相关部门不妨认真准备,早日付诸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和家人(本人、配偶、子女、孙子女等)绿卡与入籍申报。对申报不实制定罚则,离职审计查税配套工作及时跟进。今后下查官员数代绿卡入籍情况,再以公示求公信。对违法违规甚至涉及犯罪者,依法查处,谁曰不宜?(文:俞飞)

对裸身当官不妨有罪推定

一个时刻准备外逃的官员肯定不是什么好官。古代王朝,为了让手握重兵的边疆大员不至于反叛朝廷,中央政府往往让这些大员的子女进京,名义上是做官,实际是扣为人质。这当然是一种低劣的做法,但确实也是一种制衡权力的手段。如今一些贪官,如果想想自己锒铛入狱,孩子老婆咋办,也许就会有所收敛。但“裸身当官”不一样,孩子老婆已经身在国外,衣食无忧,自然干起违法的事情来毫无顾虑。

现在,妻子子女移居国外在官场很普遍,有的是“全裸”,有的是“半裸”——国内只留老婆。这就让人很不理解,目前,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待遇绝对不是高薪,如果仅凭工资收入,这些官员怎么可以维系子女在国外的生活?而且,很多官员的妻子子女在国外开名车、住豪宅,生活还相当阔绰。官员的妻子子女在国外如此高成本的生活本身就不正常,里面是否有猫腻值得怀疑。所以,对动辄送子女妻子移居国外的官员,不妨逐个查查,看看钱来得是否清白。

更重要的是,“裸身当官”还代表了不自信。当然,官员把孩子老婆送到国外也有很多正常理由。但对于更多的“裸身当官”者来说,却代表了对自己所处社会环境的不信任。如果一个官员口口声声热爱自己的事业——为国家服务,那么他怎么可以让老婆孩子选择国外的生活?说到底这是一种不信任。而如果作为国家管理层的官员都不自信,那么他还谈何做好为国家服务这项工作?当官员们都把自己妻子子女送到国外,将传递给人们一种什么样的信号?(文:苏秀花)

谁脱了裸体官员的衣服

谁是“裸体官员”的脱衣者?也就是说,是谁将贪官的亲属从身边剥离出去,从而解除了贪官的后顾之忧的?当然是不健全的反贪促廉制度以及不作为的相关官员。有道是:人生在世,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如将此句用于贪官,大可改成:人在官场,赤条条贪污无牵挂。

早在本世纪初,国家有关部门就多次发布贪官外逃的统计数据。2005年的新数据是:我国共约4000余贪官外逃,累计卷走国有资产约500亿美元。无疑,外逃贪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裸奔”者。2006年,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死缓,其远在英国“留学”的儿子就是他敛财的最大“动力”。当时就有学者警告,要警惕贪官以转移家属出境的方式洗黑钱;另有学者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官员家属出国定居申报制度。但时至今日,有关警告与建议仍未受到足够重视。于是,就有了网友发明的“裸体做官”新名词。

要防止官员“裸奔”的冲动,官员家属出国申报制度显然是一道门槛,但仅此一项是不够的。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是重要选项。目前,官员财产申报通常只限于家庭工资收入,而且还遭遇官员们的极大阻力。很难说,制度的执行者本身就愿意积极推行相关制度。因此,归根到底,相关制度能否健全和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于相关官员是否积极作为。(文: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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