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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领域缘何成贪腐『重灾区』

yangguangyule 2010-12-13 17:07:28 (编辑:薇欧) 总第058期 放大 缩小

近年来,我国房价背离经济规律、远离民生根本,一路飙升,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在畸高的房价中,有一个重要的成本往往被大家忽视,那就是腐败成本。眼下,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当前社会中最能展现权钱交换关系的典型领域,管理土地资源的部门、官员很容易成为寻租对象。某地一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产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的40%则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经济学家成思危在接受央视访谈时,也作过类似表述。

 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政府官员与开发商沆瀣一气,粉墨登场,导致房地产领域腐败大案、窝案频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重庆地产“窝案”,包括该市规划局原局长、副局长在内的近10名厅级干部因收受开发商贿赂相继落马,震惊全国;云南昆明的“胡星案”也具有标本意义,三任规划局长相继落马,揭开了当地房地产腐败链条冰山一角;而此番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姚继韵、张仕武以及原总规划师王小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钱财,更令人瞠目,被开除党籍、公职,课以重刑……

种种“迹象”表明,官商勾结已成为房地产业的潜规则,是这个行业获取暴利的基础,房地产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从征地拆迁到土地出让,从缴纳土地出让金到调整用地性质,从规划审批到项目选址,从调整容积率到产权登记,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权力寻租和官商勾结,都不难寻觅地方高官的影子,“送钱、送物、送女人”几乎成了房地产的“行规”,部分基层官员敛财已达“疯狂”程度。对此,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

由于房地产商与地方政府的一些领导干部、银行的部分领导干部结成了坚不可摧的利益“铁三角”,导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肠梗阻”。从“国八条”、“国六条”到“国十五条”,众多利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某些“太极推手”化为无形,无数次的房价挤水行动以无奈告终。

房地产业贪腐窝案、大案频发,缘于规划、国土、房管等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众所周知,土地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处置权却是由主管部门的个别人掌握的。以权钱交易最为突出的“调整规划”为例,这种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理应通过公示、听证等程序,让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却常常被人为地“忽略”了,异化成了“关门规划”和“内部循环”,在很多时候则是由“一把手”说了算,或者依据一纸政府会议纪要,甚至打招呼、批条子、特事特办……

遏制房地产业腐败高发势头须对症下药,釜底抽薪。一是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全力推行“五个必须公开”,即房地产交易全过程必须公开、房地产商信用必须公开、房地产交易资金来源必须公开、资金结构必须公开、付款方式必须公开;二是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将审批权和经办权分开,引入意见表达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压缩土地领域暗箱操作的灰色空间,让权力运行从隐蔽变成透明,并置于民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三是加大惩处力度,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追悔莫及,对党纪国法保持足够的敬畏。如此,房地产领域的贪腐窝案、大案才会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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