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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线索解读穆新成案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8 □文/刘洪波 总第057期 放大 缩小

穆新成的做法,有些类似于文艺作品《白毛女》中的黄世仁,做什么事情不管,“积善人家”的牌子还是要挂上。有人会去念穆新成的“好”,与其说是表扬了穆新成,不如说是控诉了更多的人。

山西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有消息称,穆新成资产肯定超过1亿元,其他的还在调查。如此一来,他也算得上是已经被揭露的最富官员之一。对这个案子进行思考,有多方面线索可供展开。

第一个线索:穆新成出身官宦世家,其父在当地政坛活跃20余年。穆新成农机学校毕业后在繁峙县畜牧局工作,“旋即进入检察院”,后成长为反贪局长、副检察长。穆新成的工作经历,我想不算是特殊。

现在,虽然不能讲“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就打洞”,但官宦世家出干部,厨师世家多伙夫,却不是新鲜的。一个出身官宦世家的人,与一个出身别的什么世家的人,与公共职务的距离并不相等。“世家”概念不过时,本身就表明了职业在这个时代的遗传性。

第二个线索:穆新成和几个大的铁矿老板是好弟兄,实际上成为繁峙县矿产事务的“总调解人”。穆新成的财产主要来源于各矿主的“进贡”,有的是“以办案为名的敲诈”。

一个官员,既拥有权力,又与矿老板是“好弟兄”,主持起调解纠纷来自然就可以“来白道也可以,来黑道也可以”,这类似于阴阳合体。所谓“总调解人”,其实就是将公共权力黑道化,官员自己架空了作为“白道化身”后面的治理体系,并将公共权力转移到作为“黑道老大”的个人身上来。它与“官宦世家”这样一种特性结合,产生公共权力“黑道化”和“世袭化”的效果。

第三个线索:矿产争端不愿公开,更不会走“官道”的原因,是股东身份不宜见光。这些人之间发生纠纷,不会通过官方去解决。

股东身份不宜见光,说明白了,就是股东中有很多人是不允许经商办企业的官员。因为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身份作为股东是不宜见光的,哪怕纯粹的黑道老大呢,有资本当股东,都可以叫“社会贤达”。

第四个线索:穆新成资产过亿,“双规”当天扣押回的车就有5辆,都价值百万元以上。而另一面穆新成有不少爱心捐助,其夫妇二人都比较信佛。当地有一种声音称,像他这样起码还能做一点事的人,你得竖拇指,因为很多官员都还不如他!

从这个线索,可以看出官员“信仰”的转移,也可以看出人心的某种绝望。一个光价值百万元以上的车就有5辆的官员,做过捐助几个求学的学生之类的善事,人们会“念其恩德”,这与其说是“知恩图报”,不如说显示了富人与穷人的眼界上的天壤之别。例如5000元可以连根汗毛也算不上,却是绝大部分人眼中的巨款,这就是为什么穆新成的“公益”能够赢得不少赞誉。

穆新成的做法,有些类似于文艺作品《白毛女》中的黄世仁,做什么事情不管,“积善人家”的牌子还是要挂上。现在很多人说,黄世仁这个形象,其实是虚假的,但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应该说还是非常“有性格”。不过因为“比较信佛”也好,别的原因也好,穆新成好歹有一些牌坊行为,而“很多官员都还不如他”。这就使得有人会去念穆新成的“好”。在这里,评价标准的坍塌,与其说是表扬了穆新成,不如说是控诉了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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