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看守所死亡何时休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8 文/王秋冬 总第050期 放大 缩小

据中国之声报道,一位20岁青年在福州第二看守所怀疑被殴打致死。这位青年到底是怎么死在看守所的?当天,温龙辉的父亲、叔叔等5人在医院看温龙辉尸体时,发现头部有旧伤,一处新伤,嘴角有鲜血。3月24号,他们在看守所看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一男子蹲在床上,被一块黑布蒙住头部,遭到4个人的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20分钟,随后,该男子倒下去,有人给他做人工呼吸,有人开始按门铃,找管教,并且大喊:严重了。但是,3月25号,死者家属再去看监控录像时,那一段殴打的过程不见了,但是,家属们听到了温龙辉的哭喊声。(4月9日中国广播网)

 这又是一起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而且被殴打录像疑遭删除,实在令人气愤。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屡屡发生,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干什么?事件发生后,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这些都是我们关注的,我们的看守所不能够成为非正常死亡的暴力活动场所,对于当事人的非正常死亡,我们不能马虎,更不能推诿扯皮,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公布于众,让受害者家属知情,让公众放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每次事件后,有关部门也进行了调查处理,但是处理的过程和结果,更让人怀疑,有的甚至是违背常识的处理,不仅不能够消除疑虑,给受害者家属以安慰,相反越来越让人生疑,这是非常不应该的。虽然受害人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但是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剥夺的合法权益是应该得到充分保护的,尤其是嫌疑人的生命权必须尊重,即使死刑犯,也应该有国家执法部门来实施对其生命权的剥夺,而看守所内的很多非正常死亡,有的案情还没有搞清楚,有的案情并不重,却死者我们的看守所内,令人不解和不安。

在这些死亡案件中,有的是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斗殴造成的,而有的是我们的监管人员,暴力执法导致的。无论是犯罪嫌疑人的斗殴,抑或是监管人员的暴力执法,导致当事人死亡,我们的看守所都是有责任的,起码是我们属于管理,教育不够导致的,我们的看守所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够把责任都推给当时人,这是不公平的。

以往每次发生看守所死亡事件,有关部门总是在舆论的压力下,勉为其难地进行了草率调查,结果不仅受害人家属不满,而且公众也很有意见,这样的处事态度是非常不严肃的,是非常不应该的。我们不能够让受害人死了白死,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监督,弄个水落石处。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