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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山寨文化的两面性

pinweiyuedu 2010-12-13 17:07:28 于德清 总第042期 放大 缩小

这山寨不是那山寨。山寨手机虽然褒贬不一,山寨春晚却一路飘红。据山寨春晚组织者老孟称,山寨春晚不仅网络直播,已经有电视台主动来商谈转播了。这哪里还是山寨,倒颇似那瓦岗寨里的程咬金,转眼间成了朝廷重臣,又颇似当年的山西大寨村,走了鸿运成了全国学习的模范。莫非我们的文化里一直流淌着山寨的血液?

山寨的走红实在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在短短数月之间,从手机传染到明星乃至春晚,当然,现在似乎已经无事不山寨了,感谢上帝,让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山寨里的中国。和“史上最牛”“雷人”等网络流行语不同,山寨已经成为一种文化,而作为文化的特征就是其具有极强的概括能力和对既往同类事件的追溯定义能力。什么山寨白宫、山寨天安门、山寨后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又被山寨的油漆粉刷一新闪亮登场。对不起,现在已经是山寨的天下了,山寨文化似乎正在上演一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大众狂欢。

 但是,当下山寨文化的风行并不能掩盖其深刻的非理性基因。山寨文化的兴起,一方面契合了当下大众文化的勃兴,具有反权威、反垄断、反精英的平民化特征,另一方面,却又带有强烈的对现有社会秩序的颠覆与破坏性。山寨手机业正是建立在对大企业知识产权的侵犯之上,这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违法与侵权行为。这样所造成的伤害无分敌我。如果因为支持山寨精神,而纵容山寨手机侵权,正如同李逵抡起两扇板斧见脑袋就砍,也不管是自家人还是敌人,先砍痛快了再说。所以,对于山寨文化与山寨精神,必须要有一条明确的法律底线,只要不违法,山寨什么都是可以的。人人都有表达的自由,却并不享受违法而不受追究的自由。如果,以山寨精神为合理,也视各种山寨现实活动为正当,这其实是混淆了精神与现实之间的法则。所以,我们要对山寨精神和山寨行为之间进行切割。

另一方面,还要对山寨文化的行为主体进行区分。这里也有两种行为主体身份的区别,一是民间人士,二是公权力或者公权力的代表。山寨文化如果只是民间人士的行为,则无论有何等主张,只要不涉及违法,则皆为其正当之权利。而公权力及其代表的山寨化行径实则最为危险。山寨白宫、山寨后宫,乃至种种山寨版的救市,皆属此类。公权力的山寨化实质就是让权力野蛮化与流氓化,是从文明的坐标上向丛林撤退,是向传统政治权力模型回归。这其实正是山寨文化最黑暗的一面。

鉴于对当下某些地方官员素质的了解,以及超女海选经验很快就被官场活学活用的事实,的确有必要对于公权力山寨化倾向保持警惕。因为,山寨化的公权力所侵犯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普罗大众。这样的山寨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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